常見問題 - 深股通
根據香港證監會與中國證監會於2014年10月17日就加強滬港通及深港通下的執法合作所簽署的諒解備忘錄,香港證監會與中國證監會就以下事宜達成協定:
- 訂明在滬港通下,若香港或上海股票市場出現潛在或涉嫌失當行為,雙方將就與風險和線索有關的信息和數據互相通報;
- 就聯合調查作出承諾及制訂程序;
- 若兩地同時發生失當行為,確保可互相配合採取執法行動;及
- 確保兩地所採取的執法行動能夠保障內地及香港的投資大眾,包括為向受影響的投資者提供補償或賠償而可能採取的必要行動。
香港證監會與中國證監會現有執法合作協定預料將會同時應用於深港通。
投資者應留意,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設立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並不涵蓋任何北向交易。
聯絡我們
客戶服務熱線
- 客服熱線: (852) 3583 3388
- 400 001 1822
- 投訴熱線: (852) 2801 6128
書函
郵寄或傳真至客戶服務部
香港黃竹坑香葉道2號One Island South 15樓
傳真: (852) 2530 1689
對於您的書面意見,我們會於兩個工作天內回應,並告知調查有關事件所需的時間。











